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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力资源招聘流程:
     
1、凡公司招聘人员(新增编人员或编制内缺员)必须由用人部门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,经主管领导审核,送人力资源部核对是否
   符合定编定岗要求,再由人力资源主管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列入公司招聘计划。
  
   审批流程:用人部门申请→主管领导审核→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核→总经理审批。

2、人力资源部主管根据人员需求申请表拟订招聘方案和岗位说明,与相适合的媒介统一发布公开招聘信息或从公司人才库
   里选聘合适的人才。

3、聘任各级员工以品德优秀、学识、外形、能力、经验、体格适合于所任岗位为原则。

4、日常招聘:应聘人员由人力资源部接待、预约,指导应聘人员填写求职申请表,调查了解核实应聘人员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,
   初步筛选后,再协同用人部门复试,最后上报总经理批示。
    
   如遇特别优秀人才,人力资源部主管可随时向总经理汇报,采用简易程序,以避免错失人才。

5、试用人员到职前应到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到,经人力资源部进行企业文化教育和岗前公司制度培训合格,并将员工
   试用通知表送交用人部门后方可上岗。

6、试用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者(表现优秀者可建议缩短试用期),在试用期满后由其部门主管及时填报员工转正审批表,
   由试用者本人填写个人评定及个人总结,经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核,呈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办理有关转正员工的手续。 

7、在试用期间,若试用人员表现欠佳者,应由其直属主管建议延长试用或停止试用,并在员工试用通知表上签署意见,
   由试用者本人签字确认经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核后辞退。

8、如各部门未按上述规定流程擅自聘用人员,公司将不予认可,并不予计发工资。

9、公司一般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及部门面试合格后,上报总经理签字,批准录用 ;主管以上员工需人力资源部
   及部门面试完后由总经理进行最后面试确认方可录用。